通知公告

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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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6-07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(部)党委(党总支):

为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,厚植师德文化,发挥典型引领作用,引导广大教师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、争当新时代“大先生”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、名额

评选范围:师德高尚且长期坚守教书育人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专任教师,已获得过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选。

评选名额:“华中农业大学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”10名,并从10名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“华中农业大学第七届师德标兵”1至2名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理想信念坚定,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师德师风高尚,潜心教书育人,关心关爱学生,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、言传与身教相统一、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,是教师中立德树人的典型,是学生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的示范,是新时代高校教师良好形象的代表。近3年,每年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16学时。

三、推荐评选办法

(一)推荐方式和推荐名额

推荐方式:各单位在广泛征求师生及任教班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,自下而上进行民主推荐评议,确定候选人。

推荐名额:各单位组织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,不超过本单位在岗专任教师的2%,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。

(二)评选程序

1.6月20日前,各单位组织开展推荐工作,并评议产生本单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。

2.6月30日前,各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公示(一般为5个工作日),向教师工作部报送《华中农业大学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并附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,事迹材料须经候选人本人确认并签字。

3.7月10日前,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核评选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4.7月20日前,公示无异议后,经学校审批,公布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人选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广泛动员师生参与,听取师生意见,积极选树教师典型,深入挖掘先进事迹,讲好师德故事,将本项工作作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和荣誉体系构建的重要抓手,程序规范、公开公正组织推荐评选。

(二)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应着重体现候选人的高尚师德师风,内容见人见事见思想,客观真实,文字生动,力戒套话空话。对入选的师德标兵、先进个人,学校将根据事迹材料进行采编报道,并组织拍摄短视频进行宣传。

(三)各单位要对师德标兵、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广泛宣传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、教师党支部提前制定学习典型工作方案,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,在学院范围内强化尊师重教,厚植师道文化,引导广大教师坚定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初心使命,努力成为“大先生”。

 

联系人:周年年 联系电话:87285066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2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