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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院(部)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5-04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(部):

为进一步加大教师发展支持力度,提升教师队伍活力,激发教师发展潜能,构建校院两级教师发展工作体系,现就学院(部)教师发展分中心(以下简称分中心)建设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分中心建设目标

(一)总体目标

结合学院(部)“十四五”规划,统筹教师思政、师德师风、业务能力培养提升,通过构建各具特色的学院教师发展工作体系,为培养政治素质过硬、师德师风优良、创新能力突出、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提供重要支撑。

(二)五年(2022-2027年)目标

1.各分中心教师发展培训、咨询、评价体系完备,有场地、人员、经费、制度保障。

2.分中心举办的教师发展活动类型丰富,本单位专任教师全覆盖,教师获得感、满意度不断增强。

3.具有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资质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3%;校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培养具有资质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全覆盖(关于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培养的相关规定另行通知)。

4.教师发展状态监测相关指标显示分中心建设成效不断提升。

二、分中心工作职责

分中心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
(一)开展教师培训。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、师德师风建设与业务能力相融合,常态化推进教师师德培育培训。强化“十项准则”教育,新入职教师签订《廉洁从教承诺书》、新晋升职称职级教师签订《岗位廉洁承诺书》全覆盖,强化师德底线教育和专题宣传教育。组织教师教学能力、学术发展、职业发展、心理发展、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等系列专题培训。

(二)提供咨询服务。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或其他相近专业教师提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、学术发展、职业发展、心理发展等咨询服务,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。建立教师发展电子档案,提供跟踪指导与服务。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,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。

(三)组织评估反馈。有计划地培养具有资质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,组织专家评估教师教学能力,针对教师不同教学类型和教师所处不同发展阶段,开展教学能力、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估,提出发展对策,落实教学质量评估与课堂教学准入退出机制。建立评估、反馈、培训、监测工作机制,完善优化教师发展评估体系,提供精准、个性化教师发展指导。

(四)发挥示范引领。发挥各级教学名师、名师工作室、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,形成教师自主发展、自我提升的良好氛围。向校内其他学院(部)提供教师发展服务,推广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。

三、分中心组织设置

(一)分中心名称统一设置为华中农业大学***学院(部)教师发展分中心,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审批设置。

(二)分中心设主任1人,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,总体负责分中心的管理、建设、运行等;分中心副主任人数不限,结合各单位工作需要设置。

(三)分中心设工作秘书至少1人,一般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或青年教师兼任,承担分中心日常具体工作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(一)519日前,学院(部)根据本通知研究制定分中心设置方案,向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交申请书(附件)纸质版,电子版传至jsgzb@mail.hzau.edu.cn

(二)531日前,学校组织论证评审,确定首批运行分中心并公示。

(三)610日前,学校对首批立项建设的分中心进行授牌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分中心建设,将分中心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,切实为服务教师发展提供机制保障。

(二)分中心建设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、中心主要职责、组织机构设置、工作人员构成、工作场地安排、经费统筹机制、保障及实施举措等内容。

(三)分中心建设成效将纳入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指标体系。

联系人:胡芬芬  联系电话:87285066

办公地点:行政楼227


附件: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申请书



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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